2019年10月28日18时30分许,广西河池市南丹庆达惜缘煤业项目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庆达企业)大坪乡村矿山锌银铅锑锡锡矿2#斜井矿井通向邻近铜坑矿已封闭式冒落带地区产生塌陷安全事故,导致两人身亡,11人失踪。
最近,广西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公布该起事故调查汇报。
调查研究报告表明,庆达企业 10 28 矿山开采塌陷安全事故是一起有机构远距离不法越境进到邻近非本公司矿山开采已封闭式的空区盗采残矿,因空区塌陷造成 伤亡的重特大事故责任。安全事故根本原因:
铜坑矿已封闭式的空区冒落带范畴内的445m水准二盘区北边的Ⅴ号盲空区现浇板岩石产生大规模冒落、塌陷,造成 从庆达企业大坪乡矿2#斜井进到越境违反规定地区的工作人员遭受震波损害及其石头埋藏。
间接原因:
1.庆达企业长期性越境盗采。
2014至2019年,庆达企业大坪乡矿数次进到铜坑矿91号矿体空区填充体上端空区与Ⅴ号盲空区中间的冒落带危害地区内盗采自然资源,2次被原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单位依法查处,仍拒不履行退还合理合法地区采掘的命令,再次执行盗采。
2.庆达企业违反规定违反规定分包矿井工程施工。
违反规定违反规定将矿山开采矿井工程施工分包给不具有矿山工程工程资质的企业,机构施工企业在空区风险冒落带危害地区盗采滥挖;徇私舞弊、避开政府机构管控。
3.庆达企业民用型工程爆破物件管理方法、生产安全多头管理。
将根据合理合法方式选购的民用型工程爆破物件分发送给沒有爆破工程资质证书的施工队伍。未对大坪乡矿各施工单位统一融洽、管理方法,纵容施工单位自行其是,入井多头管理,生产安全培训教育形式化。
4.市县委县政府相关部门管控工作中不到位。
南丹县煤业纪律环境整治整治总指挥部公司办公室治理整顿煤业纪律工作中不到位。南丹县自然资源局(原南丹县国土局)2018年对庆达企业大坪乡矿第二次越境采掘铜坑矿自然资源违纪行为调研不深层次,对于该矿2次产生越境采掘违纪行为,未采取措施对策提升对该矿山开采的监管。河池市自然资源局对庆达企业大坪乡矿递交的矿山开采資源储藏量动态性检验报告核查不紧,对汇报歪曲事实难题失察,没能及时处理越境采掘违纪行为。南丹县派出所对爆破工程企业监督管理不及时,对矿井民用型发生爆炸物件管控缺少,未发觉庆达企业大坪乡矿长期以来违反规定爆破工程个人行为。河池市、南丹县应急管理局(原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数次对庆达企业大坪乡矿开展监督检查,无法发觉庆达企业将大坪乡矿矿山开采矿井工程施工违反规定分包给不具有资质证书的企业和本人,生产安全培训教育缺少等难题。
5.南丹县委会、县委县政府生产安全领导干部责任落实有差别。
未合理监管有关部门用心执行管控岗位职责。对有关部门一直没能查清铜坑矿2017年至今数次汇报其矿井听见未知鞭炮声的实际缘故的难题,沒有采用强有力对策处理;对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庆达企业越境采掘违纪行为存有 宽绵软 难题无法及时处理,未合理除根庆达企业越境采掘违纪行为。
该起安全事故中,11人被司法部门立案侦查。
河池市南丹庆达惜缘煤业项目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0 28 矿山开采塌陷重大安全事故调查研究报告
(一部分內容)
安全事故历经
2019年10月28日16时上下,洪锌煤业董事长陆建柳、施工队伍承包人段永福,承包人韦桂拔、技术人员杨友袱和职工覃琦盛,领着有项目投资意愿的湖南省老总刘君兵和周红生,桂平老总欧伟建和莫诚银,新征募的职工姜张有和黄仁,由大坪乡矿2#斜井入井,到越境违反规定地区的五中区东二面斜井下的工作台面参观考察。洪锌煤业董事长韦宏梯和施工队伍承包人唐诚、工作组长牙政福等三人,由庆达企业大坪乡矿2#斜井入井,到提前准备开采的越境违反规定地区五中区东二面445m平巷工作面查询工作自然环境。
韦宏梯、唐诚和牙政福三人到五中区东二面445m平巷工作面查询了十分钟上下后,因为工作温度较高,退还来临时煤巷旁边的斜巷歇息。三人来到局部通风机旁时,碰到了段永福一个人坐着那边。4人聊了一会,牙政福为了更好地打搅韦宏梯等再次闲聊,就一个人往外走。牙政福刚摆脱十多米,忽然一股强劲的气旋夹着石块和碎石子从其身后冲出去。牙政福想回身往韦宏梯等的方位跑,但气旋较为强劲,立即把牙政福冲破了七八米远,头顶矿灯、矿帽都被吹走。煤巷里的灯所有灭掉。惊慌中牙政福紧抱一根作为锚杆支护的火车轨道才慢下来。背后传出一阵阵轰隆的声响,牙政福分辨是里边坍塌了。
10月28日19时左右,矿井代班副矿长王庭富依据生还者牙政福的叙述,可能有十几人受困,马上分配专职安全员吴增福机构职工查询,并且用矿井直达电話向奥村的副矿长卢宝树、安全性小编莫生宇汇报,规定带一些管理者入井解决。
吴增福等抵达五中区东二面发觉煤巷塌陷,有一名工作人员被山体滑坡压中,叫喊救人,救援中被压工作人员身亡。因情况不明,吴增福等终止救援,退还安全地带,用矿井电話向矿部汇报。卢宝树、莫生宇等依次领着十多名职工到矿井参加救援,在案发点寻找一些扒石块的专用工具,清除砂砾石。清除全过程中,发觉此外一名逝者。卢宝树等将两具遗体(经过后分辨和DNA评定,为韦宏梯和陆建柳)清除出去后,因山体滑坡过多,自然环境较弱,沒有再次援救,将两具遗体送到平巷通道。10月29日7时上下碰到入井援救的广西省矿山开采援救中队华锡大队。自此,当场援救工作中由技术专业救护队对接。
经过后清点人数确定,除牙政福逃离,韦宏梯和陆建柳两人身亡之外,五中区东二面有段永福、唐诚、韦桂拔、杨友袱、覃琦盛、刘君兵、周红生、欧伟建、莫诚银、姜张友和黄仁等11人失踪。
身份证信息以下:
韦宏梯,洪锌煤业董事长;
陆建柳,洪锌煤业董事长;
段永福,洪锌煤业施工队伍承包人;
唐诚,洪锌煤业施工队伍承包人;
韦桂拔,洪锌煤业施工队伍承包人;
杨友袱,洪锌煤业施工队伍技术人员;
覃琦盛,洪锌煤业施工队伍职工;
刘君兵,洪锌煤业邀约的有项目投资意愿的湖南省老总;
周红生,洪锌煤业邀约的有项目投资意愿的湖南省老总;
欧伟建,洪锌煤业邀约的有项目投资意愿的桂平老总;
莫诚银,洪锌煤业邀约的有项目投资意愿的桂平老总;
姜张有,洪锌煤业施工队伍新征募的职工;
黄仁,洪锌煤业施工队伍新征募的职工。
交通事故现场应急管理
收到事故调查报告后,南丹县运行了Ш级应急处置,创立安全事故援救当场总指挥部;河池市运行Ш级应急处置,创立援救总指挥部。应急管理部协作组,广西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广西玉林市自然资源厅上级领导,桂平市委市政府、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南丹县委会、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机构指引县市紧急、公安机关、生态资源、卫健、武警部队、消防安全等单位能量200多的人,广西省矿山开采援救中队华锡大队11人、桂平大队10人等在矿山当场30多位挖矿的相互配合下进行援救。
10月29日14时,2个救护队总数升至46人,另有4个援救小组共40人随叫随到。
10月30日,广西省百矿集团抢险救援中队14名援救工作人员带上机器设备抵达当场援助;接着广西省矿山开采援救中队南宁市大队、合山大队共20名援救工作人员抵达当场援助。
10月29日至11月1日,广西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州政法委副书记现任主席秦如培,曾任广西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州副书记严植婵,广西自治区副书记费志荣依次赴交通事故现场,具体指导抢险救灾援救工作中。
11月5日十一点左右50分,井筒上边地震灾害流动性检测台检测到塌陷地区产生许多次振动;十一点左右55分,收到矿井工作人员汇报,矿井塌陷处往井筒方位10米范畴内煤巷产生漏顶。
11月7日,经技术专业救护队和援救专家团综合性分析研判,在高溫、有害有害物质超标准等不利因素下,矿井受困工作人员已不具有性命生存标准,救护队数次用生命探测仪检测,矿井未发觉性命征兆;如再次援救非常容易产生次生灾害,对援救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将组成巨大威协,有可能导致新的死伤。当场援救总指挥部决策,11月7日19时后停止援救。
根本原因剖析评定
案发地址坐落于铜坑矿现浇板冒落带危险地带,附近有很多空区存有,岩石可靠性差,地压主题活动经常。
权威专家剖析觉得很有可能引起此次安全事故的影响因素有:采矿方法、地震灾害、矿体掩埋深层、工程爆破对矿体与软岩的振动和冲击性、空区产生時间长度、岩石物理力学特性、断块地质结构的生长发育状况及采掘振荡等。
专家经测算剖析评定,空区尺寸、采掘振荡及岩石物理学物理性能差等是此次塌陷安全事故的关键影响因素。地震灾害、工程爆破等要素则危害较小。
安全事故根本原因是:铜坑矿已封闭式的空区冒落带范畴内的445m水准二盘区北边的Ⅴ号盲空区现浇板岩石产生大规模冒落、塌陷,造成 从庆达企业大坪乡矿2#斜井进到越境违反规定地区的工作人员遭受震波损害及其石头埋藏。
间接原因剖析评定
1.庆达企业长期性越境盗采。
2014至2019年,庆达企业大坪乡矿数次进到铜坑矿91号矿体空区填充体上端空区与Ⅴ号盲空区中间的冒落带危害地区内盗采自然资源,2次被原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单位依法查处,仍拒不履行退还合理合法地区采掘的命令,再次执行盗采。
2.庆达企业违反规定违反规定分包矿井工程施工。
违反规定违反规定将矿山开采矿井工程施工分包给不具有矿山工程工程资质的企业,机构施工企业在空区风险冒落带影响地区盗采滥挖;徇私舞弊、避开政府机构管控。
3.庆达企业民用型工程爆破物件管理方法、生产安全多头管理。
将根据合理合法方式选购的民用型工程爆破物件分发送给沒有爆破工程资质证书的施工队伍。未对大坪乡矿各施工单位统一融洽、管理方法,纵容施工单位自行其是,入井多头管理,生产安全培训教育形式化。
4.市县委县政府相关部门管控工作中不到位。
南丹县煤业纪律环境整治整治总指挥部公司办公室治理整顿煤业纪律工作中不到位。南丹县自然资源局(原南丹县国土局)2018年对庆达企业大坪乡矿第二次越境采掘铜坑矿自然资源违纪行为调研不深层次,对于该矿2次产生越境采掘违纪行为,未采取措施对策提升对该矿山开采的监管。河池市自然资源局对庆达企业大坪乡矿递交的矿山开采資源储藏量动态性检验报告核查不紧,对汇报歪曲事实难题失察,没能及时处理越境采掘违纪行为。南丹县派出所对爆破工程企业监督管理不及时,对矿井民用型发生爆炸物件管控缺少,未发觉庆达企业大坪乡矿长期以来违反规定爆破工程个人行为。河池市、南丹县应急管理局(原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数次对庆达企业大坪乡矿开展监督检查,无法发觉庆达企业将大坪乡矿矿山开采矿井工程施工违反规定分包给不具有资质证书的企业和本人,生产安全培训教育缺少等难题。
5.南丹县委会、县委县政府生产安全领导干部责任落实有差别。
未合理监管有关部门用心执行管控岗位职责。对有关部门一直没能查清铜坑矿2017年至今数次汇报其矿井听见未知鞭炮声的实际缘故的难题,沒有采用强有力对策处理;对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庆达企业越境采掘违纪行为存有 宽绵软 难题无法及时处理,未合理除根庆达企业越境采掘违纪行为。
对相关责任人和企业的处理决定
(一)可免于追究责任工作人员(两人)。
韦宏梯,洪锌企业董事长,对安全事故承担立即义务,在安全事故中身亡,可免于追责。
陆建柳,洪锌企业董事长,对安全事故承担立即义务,在安全事故中身亡,可免于追责。
(二)司法部门已立案侦查的公司和工作人员(1家公司和11人)。
庆达企业等公司以及有关工作人员,因涉嫌比较严重违法犯罪,导致的损害重特大、不良后果、社会影响极端,已由司法部门依规立案侦查。
南丹庆达惜缘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因涉嫌非法采矿罪,2020年2月18日由南丹县人民检察院依规向南丹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2020年6月29日,南丹县人民检察院一审判决,犯非法采矿罪,被判罚款rmb八百五十万元;收走非法所得rmb25740392元,上缴国库;收走并未市场销售的原矿,依法办理个人所得合同款,上缴国库。
陈祥生,庆达企业法人代表、老总,因涉嫌重特大事故责任罪、非法采矿罪,2020年2月18日由南丹县人民检察院依规向南丹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2020年6月29日,南丹县人民检察院一审判决,犯非法采矿罪、重特大事故责任罪,总数有期徒刑八年,并罚款rmb五十万元,决策实行刑期七年,并罚款rmb五十万元。
张栋志,庆达企业总经理,因涉嫌重特大事故责任罪、非法采矿罪,2020年2月18日由南丹县人民检察院依规向南丹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2020年6月29日,南丹县人民检察院一审判决,犯非法采矿罪、重特大事故责任罪,总数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罚款rmb四十万余元,决策实行刑期四年六个月,并罚款四十万余元。
吴春良,庆达企业总经理,因涉嫌重特大事故责任罪,2020年2月18日由南丹县人民检察院依规向南丹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2020年6月29日,南丹县人民检察院一审判决,犯重特大事故责任罪,被判刑期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韦炳克,个体工商户,因涉嫌重特大事故责任罪,2020年2月18日由南丹县人民检察院依规向南丹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2020年6月29日,南丹县人民检察院一审判决,犯重特大事故责任罪,被判刑期二年。
卢桥更,洪锌企业法人代表、经理,因涉嫌重特大事故责任罪,2020年2月18日由南丹县人民检察院依规向南丹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2020年6月29日,南丹县人民检察院一审判决,犯重特大事故责任罪,被判刑期一年六个月。
王造就,中矿南宁市子公司经理,中矿南宁市子公司大坪乡工程项目主管,因涉嫌重特大事故责任罪,2020年2月18日由南丹县人民检察院依规向南丹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2020年6月29日,南丹县人民检察院一审判决,犯重特大事故责任罪,被判刑期八个月,缓刑一年。
朱天文现象,庆达企业总经理兼大坪乡矿矿长。因涉嫌重特大事故责任罪,2020年2月18日由南丹县人民检察院依规向南丹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2020年6月29日,南丹县人民检察院一审判决,犯重特大事故责任罪,被判刑期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卢宝树,庆达企业大坪乡矿常务委员副矿长,因涉嫌重特大事故责任罪,2020年2月18日由南丹县人民检察院依规向南丹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2020年6月29日,南丹县人民检察院一审判决,犯重特大事故责任罪,被判刑期一年八个月。
莫生宇,庆达企业安全性司副司长,因涉嫌重特大事故责任罪,2020年2月18日由南丹县人民检察院依规向南丹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2020年6月29日,南丹县人民检察院一审判决,犯重特大事故责任罪,被判刑期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何志勇,庆达企业安全性科副科长,因涉嫌重特大事故责任罪,2020年2月18日由南丹县人民检察院依规向南丹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2020年6月29日,南丹县人民检察院一审判决,犯重特大事故责任罪,被判刑期一年二个月。
梁吉孝,中矿南宁市子公司大坪乡工程项目生产安全科副科长,因涉嫌重特大事故责任罪,2020年2月18日由南丹县人民检察院依规向南丹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2020年6月29日,南丹县人民检察院一审判决,犯重特大事故责任罪,被判刑期六个月,缓刑一年。
(三)提议给与相关事故责任划分企业行政许可(3家公司)。
1.庆达企业。庆达企业越境盗采自然资源,因涉嫌非法采矿罪,已由南丹县人民检察院依规向南丹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一审判决其犯非法采矿罪,被判罚款rmb八百五十万元;庆达企业拒不履行政府机构管控命令,将矿山开采矿井工程施工违反规定分包给不具有资质证书的企业和本人,提议由河池市有关部门依规开展依法查处;有关发证机构依规注销大坪乡矿证件,由河池市市人民政府催促依规给予关掉。
2.洪锌煤业。洪锌煤业无资质证书违反规定承揽矿山开采矿井工程项目执行越境采掘,分配没经培训考核达标的工作人员入岗工作,提议由河池市应急管理局依规开展依法查处。
3.中矿南宁市子公司。中矿南宁市子公司没经受权,无资质证书违反规定承揽矿山开采矿井工程项目执行越境采掘,分配没经培训考核达标的工作人员入岗工作,提议河池市应急管理局依规开展依法查处。
(四)相关公务人员
针对在事故调查全过程中发觉的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及相关部门的公务人员履行职责层面的难题案件线索及有关原材料,已由自治州纪委监委事故责任划分追责组搜集。对相关义务企业、责任人的处理决定,由自治州纪委监委明确提出;如因涉嫌违法犯罪,由纪检行政机关转交司法部门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