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留言询问 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 是否包括 可生物降解发泡塑料餐具 ?比如用可生物降解的聚乳酸PLA发泡塑料材料制成的餐具,是否也在禁止之列?
发改委回答: 凡发泡塑料餐具均在禁止生产和销售之列。这份答复看似简单,却隐藏着数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深挖之下,细思极恐!
1、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 一次性塑料餐具,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餐具是否允许使用?
国家发展委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中,关于一次性塑料餐具和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有不同的规定:
关于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
关于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0年底,全国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2年底,县城建成区、景区景点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5年,地级以上城市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30%。
一次性发泡餐具:
在饮食业和食品包装业中,一次性发泡餐具使用广泛的材料是聚苯乙烯,通常采用含氯氟烃(CFC)或烃类(HC)发泡剂发泡,制成各种餐饮具如快餐盒、汤碗、方便面碗、生鲜托盘等。这些材料构成了严重的环境问题。
中国曾于1999年、2005年以及2011年三次将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列入工艺落后或产品落后目录而遭淘汰。原因是:
一些发泡餐具厂使用工业塑胶废弃物作为原材料,掺杂少量的新料,再配一定量的滑石粉,生产出一次性发泡餐盒。尽管使用再生料生产发泡餐具有节约资源等优势,但是来源不明的工业塑胶废弃物存在众多安全隐患和风险;
发泡塑料餐具用完废弃后难于回收利用;
一次性发泡餐具对是否有双酚A、苯乙烯单体、二聚体、三聚体、二噁英等毒性单体析出存在争议;
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发泡剂,有的会破坏大气臭氧层,有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2013年2月2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第21号令,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目进行局部调整,其中之一便是在淘汰类产品目录中删除了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简称发泡餐具)。
最终,2020年1月16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明确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
一次性塑料餐具:
一次性餐具按原材料来源、生产工艺、降解方式、回收水平分为以下三大类:1、生物降解类:如纸制品(含纸浆模塑型、纸板涂膜型)、食用粉模塑型、植物纤维模塑型等;2、光/生物降解性材料类:光/生物降解塑料(非发泡)型,如光生物降解PP类;3、易于回收利用材料类:如聚丙烯类(PP)、高抗冲聚苯乙烯类(HIPS)、双向拉伸聚苯乙烯(BOPS)、天然无机矿物填充聚丙烯复合材料制品等。
也就是说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仅仅是一次性塑料餐具中的一个种类。禁止的是一次性发泡餐具,而不是完全禁止一次性塑料餐具,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餐具是允许生产和销售的。
2、可生物降解的一次性塑料餐具是否需要 发泡成型 ?采用的发泡剂是否同样对环境有害?
发泡是使塑料产生微孔结构的过程。几乎所有的热固性和热塑性塑料都能制成泡沫塑料,常用的树脂有:聚苯乙烯树脂、聚氨酯树脂、聚氯乙烯树脂、聚乙烯树脂、脲甲醛树脂、酚醛树脂等。
发泡剂:CFC发泡剂封闭于发泡材料中,它终将散逸、进入同温层并参与消耗臭氧层的循环。再者,HC发泡剂一旦从泡沫中释放出来,因具有光化学活性从而促使烟雾生成。因而,需要一种采用不参与破坏环境的化学反应的发泡剂发泡生产的可降解树脂发泡材料。
可降解餐盒使用材料分两种:一种是天然材料制成的可降解天然材料餐盒,如纸制品、秸秆、淀粉等,可降解,也称之为环保产品;另一种是以塑料为主要成分的可降解塑料餐盒,加入淀粉、光敏剂等物质制成(此类一次性餐盒的制造原料是可降解塑料,所谓可降解塑料就是在塑料的生产过程中加入一定量的添加剂,如光敏剂、淀粉等原料。这样,可降解塑料制品在使用完,并废弃在大自然中暴露三个月后,可由完整的形状分解成碎片,因而至少在视觉上改善了环境。但这项技术最大的缺陷是,这些碎片不能继续降解,只不过是由大片变成小片塑料,不能从根本上胜任消除白色污染的任务。
发泡剂:CFC发泡剂封闭于发泡材料中,它终将散逸、进入同温层并参与消耗臭氧层的循环。再者,HC发泡剂一旦从泡沫中释放出来,因具有光化学活性从而促使烟雾生成。因而,需要一种采用不参与破坏环境的化学反应的发泡剂发泡生产的可降解树脂发泡材料。
目前,最常用的可降解塑料聚乳酸(PLA)餐盒是需要发泡的,至于其他可降解塑料是否需要发泡,发泡剂是否污染环境,还需要更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