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部、财政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文件规定要求,制定《中国橡胶工业协会会费缴纳标准与办法》。
一、会费标准
(一)协会负责人单位、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和主席团单位、分会(委员会)理事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5万元。
(二)分会(委员会)副理事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5万元。
(三)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0.8万元。
(四)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0.3万元。
二、缴纳会费的办法
会员单位每年按规定缴纳会费至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由协会开具会费发票。
三、会费管理
收取会员单位的会费,按照《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章程》的规定,会费取之于会员回报于会员的原则,收取会员单位的会费严格按照《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财务管理核算制度》规定的条款执行,对重大的财务支出须经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
四、附则
(一)本标准和办法于2021年4月21日经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第十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原标准和办法同时废止。
(二)本标准和办法审议通过后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