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住建部网站下发通知称,决定把北京、天津市、重庆市等24座城市列入智能建造试点区,示范点历时3年。
通知要求,试点区要严格落实示范点实施意见,不断完善统筹协调体制,加强现行政策扶持力度,稳步推进各类示范点每日任务,保障试点顺利开展。一定要总结工作经验,产生可认知、可量化、可评估的示范点成效,每季度向国家住建部申报示范点工作进展情况,每一年年内申报示范点年报。
通告也提到,相关省部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区专业指导扶持力度,宣传营销复制推广经验做法,促进处理问题艰难。国家住建部将按时机构对各个试点区工作实施进度、科技创新成果、经济社会效益等进行评定,对求真务实、成效明显的试点区给予奖励通报,对于工作进度滞后的试点区加强调度督查。
根据通知要求,24座城市主要是北京、天津、重庆、河北雄安新区、河北保定、辽宁沈阳、黑龙江哈尔滨、江苏南京、江苏苏州、浙江省温州市、浙江省嘉兴市、浙江省台州市、安徽合肥市、福建省厦门市、山东省青岛、河南郑州、湖北武汉、湖南省长沙、广东省广州市、广东省深圳市、广东省佛山市、四川省成都市、陕西省西安、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