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烟台市发出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等废弃物的倡议,呼吁广大市民携手,为改善环境质量,建设美丽烟台共同努力!
焚烧秸秆的危害
1、造成严重的大气污染,危害人体健康。
2、引发交通事故,影响道路交通和航空安全。
3、引发火灾。一旦引发麦田大火,往往很难控制,造成经济损失,严重威胁生命安全。
4、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农田质量下降。
5、浪费秸秆资源。如果秸秆在田间焚烧后,化为灰烬,有机质和氮素100%损失,这些肥料资源就被白白浪费了,很可惜。
秸秆还田的益处
1、提高土填有机质含量,改善土填物理性状,提高土境保水保肥能力和缓冲性能。
2、维持土壤养分平衡,促进微生物生长、繁殖,提高土壤的生物活性,提高肥料利用率。
3、增强农田保水抗旱能力,改善农田生态环境。
4、增加农作物产量,降低成本。据调查,秸秆还田后第一季作物平均增产5%-10%,第二季后作物平均增产5%。
5、减少因秸秆焚烧带来的一系列社会关注问题。秸秆机械还田使秸秆中的有机质得到充分的利用,避免了长期以来农民大量焚烧秸秆而造成的环境污染、交通安全、火灾等问题,有利于生态农业的发展。
处罚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对违法焚烧农作物秸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故意林烧他人农作物秸秆,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的规定,“故意毁财物”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不服从管理,殴打、故意伤害、公然侮辱镇、村干部的,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43条的规定,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引起火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规定,以放火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7条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